玖富普惠被法院裁定为信息中介属性,不承担还款义务
2022-04-28 09:57来源:未知
对于广大难友来说,现在最关注的问题,大概就是借出资金的回款问题了。前段时间,有位出借人起诉上市公司玖富旗下玖富普惠被驳回,在广大难友中引起广泛讨论。大家都在议论,法院为何会判出借人败诉。原来是法院判定玖富普惠平台为信息中介,并非真正的债务方,不承担还款义务,故驳回了出借人的诉讼请求。
而最近在山东、浙江、河北等地出借人起诉玖富普惠的案件中,法院同样认定网贷平台属于信息撮合中介,而非从出借人处借款的债务人;“出借人”对应的债务方为“借款人”,因而出借人与网贷平台并非债权债务关系。
另外,2022年春节后,一位张姓玖富出借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归还网贷欠款,法院于2月11日决定立案。但与此前多起未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例一样,出借人与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由于原告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,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,法院最终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一条、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,裁定案件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。
其实,打官司耗时耗力,最后落得败诉或者撤诉的结局,确实得不偿失。因此,广大出借人在做网贷类诉讼前,一定要先确定谁是合理合法的被告,以免走不必要的弯路。在网贷诉讼中,出借人和借款人才真正具备债权债务关系,而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只是提供媒介服务。所以,出借人直接起诉借款人才有望追回欠款,而起诉平台则无法获得法律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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